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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蒋梦婕被偷拍裙底遭到勒索的事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,没想到现在还有如此嚣张的人,据悉海清发声支持蒋梦婕,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呢?蒋梦婕回应被偷拍裙底勒索,和腾阅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。
海清发声支持蒋梦婕
4月19日,海清转发蒋梦婕微博为她发声:
“支持梦婕。拍摄、传播和敲诈的都速度进去,好好反省,彻底改造。”
早前,蒋梦婕微博发文回应自己被偷拍勒索,她表示自己多年前在闹市区被人恶意偷拍裙底,视频被大肆传播,还遭到勒索。
目前蒋梦婕方已报警处理,勒索的犯罪嫌疑人现已被警方控制。
蒋梦婕回应被偷拍裙底勒索
4月19日,蒋梦婕在社交平台发文称,多年前被恶意偷拍裙底,近日又因为该视频遭勒索,严重影响其工作生活,目前报警后嫌疑人已在异地被控制。
作为公众人物的蒋梦婕呼吁遭受类似伤害的人不要害怕,不要羞于抗争,应让实施侵害的人受到法律和社会的制裁。
蒋梦婕在此次事件中的发声再次引发网友们对“偷拍裙底”等侵犯个人隐私行为的关注,在支持蒋梦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同时,大家也纷纷亮出要严惩偷拍者,绝不姑息的态度。
恶意偷拍裙底的行为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哪些权益?
恶意偷拍裙底的行为首先涉嫌侵犯被偷拍者的隐私权。如果有其他行为,则可能触犯其他法律规定。
具体而言,偷拍行为首先违反了民事法律规定,如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,自然人享有隐私权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、私密活动、私密信息,属于人格权益。对侵害人可以要求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,造成严重后果的,被侵权人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。
在行政法上,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,偷拍他人隐私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偷拍行为目前还没有规定为犯罪,偷拍行为是否入刑,理论界尚存争议。但偷拍侵犯其他法益,可能涉嫌其他犯罪是确定的。